1/1页1 跳转到查看:56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We House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We House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We House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规程》及相关规定,经本区域全体业主表决通过,制定本规则,专为本区域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目的使用:
第一条:业主大会会议的召开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
遵守法律和有关物业管理规定;
(2)
坚持权利与义务相一致;
(3)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
(4)
接受社区居委会的指导、监督。
第二条:业主大会会议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
每年召开一次,于每年9-10月份召开。遇有下列情况下,召开临时会议:
120%以上业主提议;
2)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
3)涉及小区物业管理公共利益,物业管理企业提议或业主委员会提议。
第三条:业主大会会议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组织召开。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第四条:根据本小区的具体特点,按照有利于实现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目的的原则,业主大会会议由业主委员会征求社区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意见后确定采用集体讨论或书面征求意见方式。
第五条:采用集体讨论方式,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业主委员会主任委员就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目的、会议召集情况及业主到会情况等进行说明;
2)业主委员会主任委员就本次会议需要决议事项进行必须说明;
3)参加会议业主就需要决议事项逐一进行投票表决会议召集人计收有效票;
4)业主大会会议召集人公布投票结果,并依据有关规定对投票结果的合法性、有效性作出必须说明,确定并宣布决议事项是否通过或有效;
5)业主大会会议召集人就决议事项的执行和处理作出说明。
采用书面征求意见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业主大会会议召集人就决议事项向本区域全体业主送达书面征求意见函,并书面告知业主反馈意见投放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2)在书面征求意见函规定的截止时间,业主大会会议召集人收集指定投放地点的业主反馈意见;
3)业主大会会议召集人计收有效反馈意见;
4)业主大会会议召集人公布书面征求意见收集的结果,说明其合法性、有效性,明确决议的事项是否通过或有效;
5)业主大会会议召集人就决议事项的执行和处理做出说明。
第六条:采用集体讨论方式,业主本人应当参加会议,业主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但一个代理人不得接受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两个或两个以上业主的委托。
采用书面征求意见方式,业主本人应当按照征求意见函中要求的内容和形式反馈意见。不符合要求内容或形式的,不计为有效反馈意见。
第七条:业主人数较多,按楼房号为单位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需投票表决的,业主的赞同、反对及弃权的具体票数经本人签字后,由业主代表在业主大会投票时如实反映。
第八条:为公正、公平目的,采用书面征求意见方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有效票或有效反馈意见的计收、结果的公布等,业主大会会议召集人都邀请和接受社区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代表现场监督。
第九条: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业主投票权按业主所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计算,不足一平方米部分不予计算。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人防、停车库等地下空间不计算投票。
第十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1)
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会议规则;
(2)
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3)
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4)
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5)
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6)
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7)
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
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第十二条:依照本规则通过的决议,须书面告知社区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全体业主应当遵守和执行决议。
第十三条:为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目的,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由本区域全体业主承担。每年按每建筑平方米0.1元的收费标准筹集。
业主委员会每年一次将经费的使用情况在本区域显著位置公告,接受业主的质询。
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组成、任期如下:
1)业主委员会设正式委员5-7名的单数,每届具体人数由筹备组或上届业主委员会确定。业主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在全体委员中选举产生。业主 委员会可设专职秘书1名,处理业主委员会日常事务。
2)业主委员会首届任期两年,其后每届任期三年,委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委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本小区内具有完成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
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
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第十六条:其它事项按《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规程》执行
第十七条:此合同规则的修改,须按本规则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根据本规则第十一条决议通过。


20085
推广现代科学育儿理念,探索儿童教育秘密,关注现代人心理健康,引领现代健康生活方式。让我们从关心自己和孩子的心灵开始,来一起营造健康、阳光、富足的美好人生。

TOP

 

回复:We House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此议事规则是首次业主大会通过的议事规则,供业主查询!
推广现代科学育儿理念,探索儿童教育秘密,关注现代人心理健康,引领现代健康生活方式。让我们从关心自己和孩子的心灵开始,来一起营造健康、阳光、富足的美好人生。

TOP

 
1/1页1 跳转到
发表新主题 回复该主题
早教专家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