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氏教育理论---秩序与儿童发脾气(转)
对秩序的敏感期的存在更清楚地表现在儿童所遇到的障碍上,在大多数情况下儿童发脾气很可能都是这种敏感性引起的。我可以举一些这样的例子。
1、一个例子是有关一个稍大一点的孩子。
一次我和一群旅行者一起穿过那不勒斯的新洞隧道,其中一位年轻的妇女领着一个大约1岁半的孩子,这孩子太小了,以至他不能步行走完这段长长的旅程。过了一段时间,这小孩疲劳了,他母亲把他抱在手上,但她错误估计了自己的力量。由于劳累她很快热起来,她停下来,脱掉外套并把它搭在胳膊上,这样没有了累赘,她再次抱起了孩子,但是,这个小孩开始哭了,而且哭声越来越大。他的母亲想了很多办法使他平静下来,但全然无效。她显然累垮了,变得不安起来。同行者也有些忧虑,很自然地给她一些帮助。这小孩从一只手臂转到另一只手臂,但他变得更不舒适。人们对这小孩说尽称赞和夸奖的话,但这只能使情况更糟。孩子的母亲不得不把他抱回自己手上。但到了这时候,他已经变得狂暴,似乎到了绝望的境地。
这里,引导原则参与其中并决定要支配手臂中的这个小孩。当时,对这个小孩来说他正处于剧烈的反应之中。由于我相信这种反应在儿童的内在敏感性方面具有一种心理学的基础,我决定试一试。我走到这个小孩的母亲面前,对她说:“让我帮你穿上外套好吗?”她惊讶地看着我,很是不解,因为她仍然很热;她被搞糊涂了,但听从了我的要求,让我帮她把外套穿土了。这个小孩立即平静下来了。当他的眼泪和不安消失时,他不断地说:“衣服……肩膀,”意思是说“你的衣服穿在你的身上了”。是的,母亲应该把衣服穿在身上而不是放在胳膊上。这似乎意味看“你终于理解我了”。他笑着向他母亲伸出了小手。我们毫无困难地穿过隧道结束了这次旅行。衣服是用来穿在身上的,而不应该像块破布搭在手臂上。这个小孩在他母亲身上看到的这种无秩序是导致他发脾气的原因。
例子表明了这种本能的强烈性,也许颇令人惊讶。一个2岁的儿童对秩序的需要是用一种平静的方式表现出来的。这时,这种需要成为一条活动原则,并提供了在我们学校里可观察到的最有趣的现象之一。当一件物品被置于不恰当的位置,是儿童发现了它,并把它放到应该放的地方。这个年龄的儿童会注意最小的细节上的不协调,而成人和更大一点的儿童却注意不到。例如,假如一块肥皂被放在脸盆架上而没有放在肥皂盒里,假如一只椅子被放在不恰当的地方,一个2岁的儿童会突然注意到它,并使它物归原处。
看到某些东西放置得零乱,这似乎相当于一种刺激,也是使儿童活动的一种信号。但毋庸置疑,它没有更多的含义。秩序是生命的一种需要,当它得到满足时,就会产生真正的快乐。事实上,在我们的学校里,甚至那些年龄大一点的儿童,那些3至4岁的儿童在做完练习之后,会把那些东西放回到过去习惯放置的地方。这是他们所执行的一个最高兴和自发的任务。秩序感在于认识到每件物品在它的环境中所处的位置,记住每件东西应该放在哪里。这意味着一个人能够适应周围的环境,在所有的细节方面都能支配它。于心灵最适宜的环境是这样的:一个人能闭着眼睛到处走动,只是伸伸手就能拿到他所要的任何东西。这样的环境是平静和快乐所不可少的。
很明显,儿童对秩序的热爱与成人对秩序的热爱是不同的。秩序给成人某种外在的快乐。但对幼儿来讲却完全不同。它好像动物漫步的大地,或鱼儿游弋的水域。在儿童出生后的第二年中,他们就要从他们日后必须控制的环境中学会适应。由于儿童是由他的环境形成的,他需要精细和确定的引导,而不仅仅是一些模糊空洞的建设性的公式。